自來水管道在切割之前,應當遞交停水申請。停水申請經審批后,方可進行自來水管道停水作業。實施自來水管道停水前,應依據審批結果進行現場核對,查看是否存在環路供水等情況方可進行自來水管道進行閥門的關閉動作。
供水管道進行直埋工程施工時,所用的彎頭、三通主管和支管以及異徑管等管段及管件應仔細測量工作管的壁厚及工作管彎頭、三通主管和支管以及異徑管的厚度,這些管段的管件的壁厚要大于或等于直管段的厚度。
保溫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規定,關應保證運行時外護管表面溫度小于50攝低度。
外護管兩端應切割平整,并應與外護管軸線垂直,角度誤差不應大于2.5度。保溫管件外護管的材質應與直管段外護管相同,厚度不應小于直管段外護管的厚度。
因此,在使用自爬式液壓切管機對自來水管道進行滲水搶修切割時,在找到管段的滲漏具體點位后,使用自爬式液壓切管機進行管道的切割和管道坡口作業。如果時間要求緊迫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兩臺自爬式液壓切管機同時進行管道坡口切割。
在自來水管道使用自爬式液壓切管機進行管道切割作業之前,管道的土方和管道切割作業坑的挖掘工作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完成。因停水后,管道內還存在一部分水量,因此,在管道切割時,要預留出作業坑來進行排水,當作業坑內水量過多,則需要使用液壓泥漿泵進行抽水作業,不得在管道切割時淹沒作業坑,造成塌方現象。而又由于一部分作業坑不僅要符合管道切割規范,也同時要滿足管道沖洗的條件,因此,在作業時要遵守以下規定:
1. 作業坑(或集水坑)開挖坡度必須符合《先鋒管道切割規范》要求并滿足管道清洗等設計及規范要求。
2. 考慮到節約用水及防止邊坡塌陷等質量問題,故作業坑(或集水坑內)應當進行滿鋪塑料布作業。當作業坑內水量過多時,應當安排排水作業。
3. 作業坑(或集水坑)的四周應當設置不少于1.2m高的鋼護欄桿,要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有專人負責看守,防止車輛或行人發生水淹或溺水等傷亡事故的發生。
4. 非專業人員或未經現場指揮人員允許,任何人員不許進入坑內。如遇特殊情況需入坑作業,需經現場指揮人員審批,經審批后方可入坑,但必須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嚴禁一切人員在坑內進行游泳、玩耍、嘻戲。
5. 沖洗消毒用化學物質(如漂白粉),應專人保管,嚴禁私自使用。
6. 配制消毒水應按規定重量計量,用于管道消毒的水嚴禁飲用和隨意排放。
在管道切割作業時,如未使用汽油機液壓泵站而采用了防爆電機液壓泵站時,其臨時用電要確保安全,并遵守《先鋒管道工地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 管道切割施工用電系統按設計規定安裝完成后,必須經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請送電。
2.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搶救觸電人員。嚴禁在切斷電源之前與觸電人員接觸,以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3. 如施工現場使用的移動式發電機供電的用電設備,其金屬外殼或底座,必須與發電機電源的接地裝置有可靠的電氣連接。防爆電機液壓泵站接線作業必須由電工完成接線與拆卸,并隨時檢查機具、纜線和接頭,確認無漏電情況。
4. 架空線路終端與電源變壓器距離超過50m的配電箱,其保護零線應做重復接地。
5. 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6. 施工現場低壓供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防爆電機液壓泵站使用的電源要使用三相四線制電纜。
7. 電動工具應設置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臺或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在使用兩臺自爬式液壓切管機同時切割時尤為注意)。
8. 電動工具的外露金屬部分必須做好接零或保護接地。
9. 施工照明必須搭設燈架,高度不得低于2m,并做好絕緣處理。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供電電壓不應大于36V。
10. 在施工作業區、施工道路、臨時設施設置足夠的照明,其照明度不低于有關規定。
11. 施工用電設施的安裝、拆卸和維護運行必須由電工負責,嚴禁非電工進行任何電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