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壓開孔作業中,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一般規定:
一、高強度螺栓承壓型連接不得用于下列各種構件連接中:
1、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構件連接;
2、承受反復荷載作用的構件連接;
3、冷彎薄壁型鋼構件連接。
二、在同一帶壓開孔設計項目中,所選用的高強度螺栓直徑,不宜多于兩種;用于冷彎薄壁型鋼連接的高強度螺栓直徑,不宜大于16MM。
三、摩擦型連接的環境溫度為100-150攝氏度時,其設計承載力應降低10%,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環境溫度高于150攝氏度時,應采取隔熱的措施予以防護。
管道開孔作業中,高強度螺栓連接接頭設計要求:
一、在同一接頭同一受力部位上,不得采用高強度螺栓摩擦型連接與承壓型連接混用的連接,亦不得采用高強度螺栓與普通螺栓混用的連接。在改建、擴建或加固工程中以靜載為主的結構,其同一接頭同一受力部位上,允許采用高強度螺栓摩擦型連接與側角焊縫或鉚釘的混用連接。并考慮其共同工作。在同一接頭中,允許按不同受力部位分別采用不同性質連接所組成的并用連接(如梁柱剛節點中,梁翼緣與柱焊接,梁腹板與柱高強螺栓連接)并考慮其共同工作。
二、在不同板厚的連接處,應設置墊板,墊板兩面均應作與母材相同的表面處理。當板厚差小于或等于3MM時,可參照《天津先鋒管道帶壓開孔規范》TJXF-ZY-DYKK01規定執行。
三、在下列情況的連接中,高強度螺栓的數目應予以增加:
1、一個構件借助墊板或其他中間板件與另一構件連接的承壓高強度螺栓數,應按計算增加10%;
2、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單面連接的承壓高強度螺栓數,應按計算增加的數量請參照《天津先鋒管道帶壓開孔規范》TJXF-ZY-DYKK01規定執行;
3、在構件的端部連接中,當利用短角鋼連接型鋼(角鋼或槽鋼)的外伸肢以縮短連接長度時,在短角鋼兩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高強度螺栓數,應按計算增加的數值請參照《天津先鋒管道帶壓開孔規范》TJXF-ZY-DYKK01規定執行;
帶壓開孔作業中高強度螺栓連接構造要求:
一、當型鋼構件的拼接采用高強度螺栓時,其拼接件宜采用鋼板,型鋼斜面應加墊板。
二、高強度螺栓連接處摩擦面,當擱置時間較長時應注意保護。高強度螺栓連接處施工完畢后,應按構件防銹要求涂刷防銹涂料,螺栓及連接處周邊用涂料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