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開孔作業的確認
在石油管道開孔作業時,應確定開孔過程中的所有因素和條件,這些因素和條件是決定是否實施帶壓開孔作業的必要審核的控制點,需要工程需求方和施工方共同確定,并編制開孔方案。
1、確定實施帶壓開孔作業的適宜性
在決定是否適宜采用帶壓開孔作業時所需考慮的一些因素。為確保石油管道帶壓開孔作業的施工安全,應當符合下列幾方面的要求:
a.系統運行要求具有連續性;
b.無法停止石油管道的系統運行;
c.有書面帶壓開孔作業程序;
d.具備有效保護操作人員的專用設備。
若這四個要求任意一項無法滿足條件,則不得執行帶壓開孔作業工程的施工。
2、真空條件下的帶壓開孔設備
不適合在真空條件下(低于大氣壓力)的容器上進行帶壓開孔和動火作業。潛在的危險有下列幾種情況:
a.管道焊接產生的熱可能會造成管道(或容壁)局部起皺,并在動火作業處向內變形,引起管道應力變化;
b.管道的變形或起皺可能會使管道(或容器)迅速坍塌。
c.若焊接熔透容器壁,降低壓力可抽入氧氣,使容器內介質發生快速劇烈的反應。
如果在真空條件下的容器上進行焊接或帶壓開孔作業,應進行工程評估,確定:
a.確認動火作業過程中可能達到的溫度。
b.在計算溫度條件下容器中可燃物的易燃下限。由于破穿后引入的空氣會使部分富燃混合物變得可燃,所以最好在不燃物料條件下實施。
c.應制定防止容器壁燒穿需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在運行的真空設備上進行焊接作業,否則應通過工程評估確定防止燒穿(焊接熱輸入控制)和使容器內條件保持在易燃極限范圍外(在一些情況下,可采用惰化過程控制)的措施。
3、帶壓開孔作業的授權與審核
進行帶壓開孔作業前,施工單位應辦理作業許可手續。工程需求方與施工方應當按照決策的程序對開孔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因素、應急預案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實施工藝危害分析(PHA)。
特定的帶壓開孔作業經審核后應制定出書面程序,此程序還應進行許可審核。若審核發現程序不符合項目需要,則應修改程序。如果要在一條管道上或多條管道上實施多項帶壓開孔作業,那么每項帶壓開孔作業都應制定獨自的程序,并上報審核。
若采用標準的帶壓開孔程序,應審核這些程序是否適用。
帶壓開孔作業許可授權的基本流程如下:
a.由項目負責部門牽頭組織工程需求方與施工方的相關部門領導或負責人共同勘察落實作業現場,確定是否執行帶壓開孔作業,進行作業分析(評估作業的危害與風險和作業條件),確定施工方案,制定預防措施。
b.由施工方編制帶壓開孔作業書面程序,由各參與部門審核后上報有相應權限的部門審批。帶壓開孔作業書面程序至少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作業項目介紹。
2)作業領導小組。
3)作業人員、監護人員資質記錄。
4)作業部位、時間及作業方案(其中包括焊接規程、注意事項等)
5)作業危害評估及風險消減措施,風險消減措施(或安全防護措施)應詳細到每個步驟。
6)應急處理。
7)施工機具及應急設施設備清單以及其操作規程、使用說明等。
8)作業前、中、后驗收檢查表。